2023年度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24/2024-3078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51黑料网;国有资产监管;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2023年度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1.2023年收支情况
2023年度市政府国资委预算内当期拨款收入1297.12万元,预算内当期拨款支出1189.89万元,结余107.23万元。
2.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以来,市政府国资委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履职尽责,担当作为,51黑料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国企党的建设
探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推进党建工作与国企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抓好国企改革“后半篇”文章。实施党建工作嵌入式考核,提升基层抓党建工作水平。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2)坚持改革强基,推动市属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部署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3)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51黑料网服务水平
加强企业项目投资监督,严格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严格产权管理。加强财务监管,深入推进国企“去四化”,推动出资企业相关资产价值提升,持续提升国有企业科创水平,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4)坚持履职争位,助力咸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深化央地合作,形成部门协同、市县联动、资源共享、衔接高效的央地合作机制。坚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对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一个月租金减免、三个月租金缓交的租金减免政策,全市国资系统房租减免805.76万元,受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93户。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整治行动。
(二)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国企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强基,推动市属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51黑料网服务水平;坚持履职争位,助力咸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三)完成的绩效目标、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以上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市政府国资委预算收入129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863.89万元,项目收入433.23万元。
预算支出118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841.74万元,项目收入348.15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结余107.23万元。
人员经费执行率偏差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未能完全按照预算收入支出。
项目经费执行率偏差主要是3.13专案执行率不理想导致。3·13专案是省扫黑办指定咸宁市异地侦查、起诉、审判襄阳市黑社会组织团伙的重大涉黑案件。2020年9月21日市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五家单位召开黑财清理协调会,会议商定由市财政局将市中院移交的非现金及有价证券资产交由市政府国资委托管,并于2020年9月23日办理了移交手续。 2023年3.13专项目经费320.91万元,已支出236.68万元,剩余84.23万元。其中2022年结转145.91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2023年预算追加75万元。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黑财的清收主要是通过诉讼途径来达到,项目进度无法把控。相关诉讼费及法律服务费需按照案情发展支付,且我委按照贵局要求在支付该项目经费时,优先支付2022年结转经费及2023年追加经费。2023年剩余84.23万元未支付,主要是健康城项目诉讼法律服务费尾款73.5万元未支付。按合同支付条款,是要等该案件经最高院再审申诉后才能支付,由于该案是否再审申诉需等市扫黑办批准,故在2023年度该笔法律服务费未支付,导至本年度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年初目标值1297.12万元,实际完成值1189.8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数,年初目标值863.89万元,实际完成值841.74万;项目经费支出数,年初目标值433.23万元,实际完成值348.15万元。
人员经费执行率偏差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未能完全按照预算收入支出。项目经费执行率偏差主要是3.13专案执行率不理想导致。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建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业务体系,年初目标值3个,实际完成值3个;建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视频会议中心,年初目标值1个,实际完成值1个;年终走访慰问困难企业人数,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30人,实际完成值40人;3.13专案项目中托管公司清算数,年初目标值14家,实际完成值14家。
时效指标:
3.13专案项目预计完成清算工作进度,年初目标值80%,实际完成值100%。
质量指标:
改革深化提升企业数,年初目标值2家,实际完成值2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数,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7000万元,实际完成值7391万元;央企合作新签约项目,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5个,实际完成值16个;2023年央企合作项目完成投资,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15亿元,实际完成值313.93亿元;3.13专案清算收益,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5000万元,实际完成值已实现999.56万元,另有1.35亿本息债权已从武昌法院转移至市中院执行。
社会效益指标:
积极化解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化解债务纠纷、维护社会信用,年初目标值2起,实际完成值已依法妥善处理2起债权人上访问题;对企业困难职工表示关怀,年初目标值达到预期,实际完成值达到预期。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企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初目标值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在全省获评优秀等次,实际完成值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情况在全省地市州中获评A级,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年初目标值2家企业,实际完成值2家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年初目标值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实际完成值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维护社会稳定,年初目标值处理2起以上上访相关问题,实际完成值妥善处理2起债权人上访相关问题。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有企业满意度,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100%;财政部门满意度,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96%;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我委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加强预算绩效方面的宣传培训和学习,提高委预算项目绩效的管理水平,优化预算资金配置。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一是绩效目标需细化,在年初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时,相关项目指标设置缺乏前瞻性,绩效指标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预算申报有机结合,根据上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本年度预算绩效监控情况调整预算资金安排,提高委机关各科室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